一、终结执行是不是不用还钱了
终结执行不是不用还钱。执行期满后,申请执行人没有提供其他有效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通过查控发现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将终结执行。但是债务关系会一直存在,一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人民法院经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二、法院执行终结后能恢复执行吗
1、根据法律规定,终结执行的案件是可以再立案执行的。
2、根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及结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程序在一定期间无法继续进行,人民法院按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向原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原执行依据;
(2)终结执行裁定书;
(3)重新执行申请书;
(4)当事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或自然人户籍资料、经常居住地等文件;
(5)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据材料。
三、法院终结执行什么意思?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撒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人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以行政判决书为例,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例如,判决撤销海关科以相对人罚款的决定,如果该行政决定尚未执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相对人的义务已经不复存在,案件因无执行内容,无需进入执行程序。
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这是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前提条件。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