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院终结执行不完全不管,只是暂时不管。终结执行是因为没有办法继续执行,继续执行没有意义。如果被执行人有了收入来源,或者有财产了,当事人仍然可以继续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_x000D_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_x000D_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_x000D_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_x000D_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_x000D_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_x000D_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