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
谁主张谁举证,消费者主张产品问题应由消费者举证,生产者主张无责应由生产者举证。
产品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承担形式有哪些
1、受害人的举证责任
受害人举证的事项包括受到的伤害、产品缺陷存在、使用了缺陷产品、伤害是使用缺陷产品造成的、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
2、生产者的举证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产品责任纠纷生产者应当对免责事项负有举证责任。产品责任是无过错责任,但不是绝对责任。生产者的责任是否免除还要看其他法律的规定,《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生产者不承担产品责任的情形主要有:
(1)生产者能够证明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生产者能够证明将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上不存在的;
(3)生产者能够证明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3、销售者的免责举证责任
销售者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因此,其只要举证产品缺陷是:
(1)产品自身存在的,而非其过错造成的;
(2)产品的生产者是谁是明确的,销售者的免责举证就可以完成。
雇佣关系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个人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是一类特殊的人身侵权纠纷案,应当按照特殊侵权纠纷的举证规则分配各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作为受到人身损害的雇工,其只要能够举证证明与雇主的雇佣关系成立及其损害后果发生在为雇主做工的过程中就行了。而雇主的举证责任则在于举证证明前述四种法定免责事由的存在,否则就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高空坠物举证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高空坠物举证责任划分是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承担举证责任原告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谁负高空坠物举证责任
高空坠物的责任采用过错推定原则,需要由侵权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但是实施的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还是应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