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辞职信,未满三十天或者试用期职工提交后未满三天的,劳动者可以反悔,与用人单位协商停止解除劳动合同。已满法律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解除,不能反悔,但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