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上一年班辞职押金能退吗
应该退回,收取押金本来就是违法的,不退就去劳动局投诉。按相关法律规定,自动离职,押金应当退还给劳动者,另外,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财物,所以即使劳动者不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应该收取劳动者押金,已经收取的,应当马上返还相关的财物。
对于自动离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结算工资至其最后工作日,此后未出勤提供劳动的,可以不支付工资。
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离职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因未提前通知而直接离职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二、员工擅自离职怎么处罚
员工擅自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赔偿损失。
劳动者擅自离职,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因辞职或要求解除合同未准,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受优厚待遇诱惑擅自“跳槽”等均属擅自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8条规定,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出勤结清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因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本就是属于违法行为,所以无论劳动者是否是自动离职,用人单位都无权扣留劳动者的押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