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1、首先要在周一到周五建设单位工作日,携带相关的资料前去规划局窗口进行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窗口人员会收取申报材料,如果发现错误会当场向你指出来,让你当场进行修改。如果发现材料不齐全或者是不符合要求,窗口人员也会让重新提交申报资料。
3、窗口人员收到申报资料核实正确之后,需要在材料上面注明收件的内容和日期。
4、之后将这些申报材料转交给项目经办人,由项目经办人审核,项目经办人接到文件之后发现需要补正的会及时告知申请人,补正相关资料并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进行重新申报。
5、申报材料验收合格之后,项目人会前往现场查看,符合相关的要求之后会签署相关的工作证明,之后会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
6、现场勘察合格之后,会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项目单位领取建设用地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