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是党员的,要按党员纪律规定进行处分。
2、违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纪律的,或者违犯行政法规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职查看,降职、降薪,撤职,开除公职等处分。
3、对国家、社会、民众造成重大损失的、情节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构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依法惩处。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