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产时,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应当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合同应当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解除购房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一、解除购房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解除购房合同的违约金是,不超过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违约金过高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减少;如果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则当事人可以请求以违约造成的损失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哪些情况下可解除购房合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想解除购房合同贷款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明白,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贷款合同是两个既有联系又各自独立的合同。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购房者与银行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两者虽有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的法律关系。
所以,只要出现了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购房者就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会因为有了贷款而影响买卖合同中购房者解除合同权利的行使。
综上所述,解除购房合同违约金,不论合同中约定的多少,都绝对不能超过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