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辞职后,原单位会为你办理劳动终解备案手续,也就是停保手续,这个在单位交的自己是办不了的,如果不停,公司就要继续帮你交,所以一般员工辞职后,公司就会为其办理停保手续。
一、办理续保手续需要的证件基本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对帐单(对帐单上需加盖社保机构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章”),本人身份证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是失业人员的需携带失业保险手册或有关证明。
二、续保办理手续1、已参保,次年继续缴费人员,凭“缴费证”直接到社保的各银行网点按当年度标准选择缴费。2、重残(低保)参保人员应在每年11月底前凭相关部门核发的“残疾证”、“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手续,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按要求填好《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3、经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复审,市农保中心审批,符合参保条件的,可参保缴费,领取《缴费证》,以后每年的续缴费仍需持“残疾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手续,直接到市农保中心办理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