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地方的干部任免公示和干部任免决定、通知,通常在当地的三个网站能够看到:
组织部的网站。按照规定,提拔任职的干部都要公示,往往都在这个网站公示。搜索当地的“党员先锋网”,全国从上到下的“共产党员先锋网”,都是使用一个模板,里面有“任前公示”栏目。
当地政府官方网站。属于政府任免的“组阁局”成员,往往在这里能够看到任免通知。
当地的人大网站。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政府组阁局的一把手、法检两家领导干部任职等职务的任免,需要履行法律程序,做得好的地方人大网站,都会及时公布这些信息。
法律依据:
《国务院任免行政人员办法》
第二条 国务院任免下列行政人员:
(一)国务院副秘书长和秘书长助理,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秘书厅主任、副主任,各直属机构局长、副局长、行长、副行长、社长、副社长、主任、副主任,委员,国务院参事;
(二)各部副部长和部长助理,各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各部门的司长、副司长、局长、副局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参事室主任、副主任、设计院院长、副院长、研究所所长、副所长,各部门所属局的总工程师,海关总署署长、副署长;
(三)各省、各自治区、各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厅长、副厅长、局长、副局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参事室主任、副主任;
(四)各专员公署专员;
(五)驻外代办,驻外使馆参赞、武官和驻外总领事;
(六)重要的国营企业和重要的中央公私合营企业的厂长、副厂长、经理、副经理、场长、副场长、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
(七)高等学校校长、副校长、院长、副院长;
(八)中央直属的重要医院院长、副院长;
(九)其他相当于上列各项职位的人员。
第三条 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任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以外,可以由各部、各委员会自行拟订任免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国务院秘书厅和各直属机构工作人员的任免,除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以外,另行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任免的行政人员,必须经国务院全体会议或者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经国务院任命的行政人员,都发给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