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成年人办理房屋产权登记,需要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房屋交易合同,然后代理人应进行监护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在公示七天后,代理人即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公证书等材料为未成年人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
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