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因此,劳动者故意拖延不签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可以证明的,劳动者不能获得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不积极签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那么就可能要承担下面的法律责任:
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要是不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那么不仅得按规定支付规定的工资,还得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这个情况下,支付的时间最多是11个月。
2、没签劳动合同,将面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属于第一种情况的,用工满一年的,那么就是在从用人单位开始启用劳动者之日起满一年了,那么在这个时间段的就不再是支付二倍工资了,而是直接要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不过现在是劳动者故意拖延不签劳动合同,虽然一般是公司的责任,但实践中对此的做法还是不支持劳动者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后还有意拖延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之后又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于理于法都没依据。
最后,其实现在很多劳动者认为不签劳动合同就可以拿二倍工资,因此故意拖延不肯签合同,这是极为错误的做法,首先就是损害自身的利益,其次这样那二倍工资最多就是11个月,所以最好不要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