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住宅小区中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而制定的。该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业主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用于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及相关费用。根据该办法规定,业主每月应按照物业服务企业公布的维修资金数额和规定的比例缴纳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将缴纳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基金用于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费用时,应按照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如基金余额达到一定数额应及时调整缴纳比例。对于未按照规定缴纳维修基金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限制使用共用设施设备、限制使用物业服务等措施,但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等措施。同时,该办法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公开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收支明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为履行托管、代理、管理和服务等职责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可以向业主收取。其中,属于业主的费用由业主按照约定支付;属于公共部分的费用由业主按照物业权利人大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权利人委员会的决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