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免交契税条件是:承受土地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减征或者免征;土地被依法征收或占用重新承受土地的减征或者免征;承受荒地用于农、林、牧、渔项目开发的减征或者免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_x000D_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_x000D_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_x000D_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_x000D_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