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章,一般情况下边防证是不能异地办理,办理边防证必须去办证人的户籍所在地。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况,在新疆和西藏两个自治区办理边防证的,可以凭借身份证异地办理进入两地的边境证。
一、补办身份证需要哪些东西
补办身份证需要本人的居民户口薄,如果是异地补办身份证除了需要户口薄之外还需要身份证遗失声明,办理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换领,如果是异地办理,则去居住地所在的公安机关办事窗口申请办理。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到期换证和领证都必须要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办。
二、夫妻是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嘛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章,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异地可以办理离婚,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三、外地可以登记结婚证嘛
首先结婚证时可以在异地办理的,但这里所说的异地必须满足的条件是夫妻双方一方中的户口所在地的,也就是说办理结婚证的时候必须是在其中一个人的户口所在地,如果常年生活的城市但都不是夫妻双方的户籍所在地,那么是不能够办理结婚证的。在异地办理结婚证的时候还需要注意填写结婚申请表的时候是否符合对应的要求,例如要求必须是自愿结婚,要求双方都没有配偶等等。在异地办理结婚证的时候要注意带好夫妻双方所需要的所有手续,尤其是户口本。对于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办法出具户口本的时候,就需要公安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出具户口证明,专门用来办理结婚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十条申领《边境通行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了所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单位证明,可以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派出所提出申请:(一)常住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辖区的人员;(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的驻外办事处人员;(三)已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员;(四)因工作调动,尚未办妥常住或者暂住户口的人员;(五)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领取《边境通行证》的人员应当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履行下列手续:(一)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二)企业单位设保卫部门的,由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未设保卫部门的,由企业法人提出审核意见;(三)其他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四)已在边境管理区务工的人员还应当出具劳动部门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单位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边境通行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边远地区和人员进出边境管理区较多的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由指定的公安派出所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