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将新城打造为杭州湾南岸未来都市旅游、现代服务的生态新城区。该规划范围为东至世纪大道、北至环城北路、南至南界河、西至油车江,总规划面积达508.37公顷。新城区规划以“有机聚合”为理念,强调规划区用地的高效紧缩、多元和谐,打造“一带三轴,三心三片”的功能布局结构,“一带三轴”指规划区内部“U”型水绿公园带,行政文化轴、桃园路发展联系轴以及世纪大道发展联系轴;“三心”指行政文化中心、泽山公园综合体和人工湖生态公园;“三片”指商务商业综合片、行政文体综合片和新城居住集中片。根据规划区块对观海卫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程度,该规划近期开发将以行政办公中心项目建设,桃园北路两侧地块开发为重点,开发用地面积达86.49公顷。同时,该规划明确了各个项目建设的时序,对逐步推进观海卫城市现代服务业及高端住宅产业发展,实现城市功能和空间品质的飞跃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