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第一,合伙企业法将保证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宗旨予以确认,使其成为本法所要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立法宗旨是制定一部法律所要达到的目的,合伙企业法将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宗旨的一项内容,就使其成为本法所要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它不仅要求有关内容要体现这一目的,而且要影响到将来法律的修改、补充、解释和执法行为。例如在司法办案活动中,如遇有关问题法中未作具体规定,司法机关可依据立法宗旨的精神来进行裁判。
第二,合伙企业法在总则中将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原则,明确规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财产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七条)。总则是法律原则的高度概括,列入总则的各项原则对其他法律规范具有“指导”作用,其他有关规定既要体现它的精神也要将其具体化。同时,这种原则对合伙企业以外的有关组织和人员也具有相应的约束作用,即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财产和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有关行为不得损害这种财产和权益,包括不能对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进行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等,违者要依照有关法律承担责任。
第三,合伙企业法的一系列具体规定体现了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合法权益的精神,并通过有关具体规范加以落实。这些规范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不得损害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违者要依法承担责任;二是企业内部事务执行及全体合伙人在决定企业重大问题,包括讨论企业的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时,不能损害部分合伙人的利益,合伙人不得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合伙企业的利益等;三是规定合伙企业招用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合法权益。
第四,规定对危害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利益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合伙企业的犯罪行为,包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和招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盗窃合伙企业的财物,贪污挪用企业资金等,是对合伙企业利益的最大侵害。过去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这类犯罪行为往往作为经济纠纷进行处理,严重损害了合伙企业的利益。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对这类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利益得到了切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