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1、对象: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2、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不低于购、建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
(3)具有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建造自住住房需提供城建管理部门批准建造的文明和土地使用证(均为原件)
(4)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二个以上职业、收入稳定,信誉良好的自然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80万,如果评级评到3A级别的话最高可以到80万*(1+30%)=104万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