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宿州的老城区路网将要进一步完善,计划改造建设8条道路,全长3950米,总投资约6170万。具体如下:1、第九小学北侧规划支路项目,拟建于统建巷至西昌路,项目长约200米、宽12米,预估算总投资约160万元;2、文华路项目,拟建于淮海路至西昌路(两淮融景苑南侧),项目长约600米、宽40米,预估算总投资约1920万元;3、育贤路项目,拟建于通济二路至磬云路(市民政局以南),项目长约400米、宽18米,预估算总投资约430万元;4、明月路项目,拟建于淮海路至西昌路(黄庄安置区附近),项目长约600米、宽24米,预估算总投资约1260万元;5、鹏程路西延项目,拟建于宿怀路至运粮河,项目长约450米、宽18米,预估算总投资约520万元;6、通济路南延项目,拟建于浍水路至汴河路,项目长约600米、宽18米,预估算总投资约650万元;7、通济二路南延项目,拟建于浍水路至汴河路,项目长约600米、宽18米,预估算总投资约65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