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档案该怎么调动
1、档案转入
(1)档案由原单位统一管理或由原单位统一委托其他人才交流机构管理的,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调档;
(2)档案由个人委托在其他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的,提供档案个人托管协议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其中有单位录用备案记录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档案已由个人或原用人单位委托本中心管理的,若档案由个人委托本中心管理转为现用人单位委托本中心管理,则需提供个人《人事代理合同书》,其中有单位录用备案记录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若档案由原用人单位委托本中心管理转为个人委托或现用人单位委托本中心管理,则需提供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及解除合同证明。人事档案由本中心内部直接调转。
(4)普通高校毕业后,其人事档案和户口已退回生源地,且在当地没有正式就业的毕业生,凭当地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者档案个人托管协议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其中档案已退回市人才中心管理的泰州市区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再需要市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
(5)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档案和户口仍然保留在学校的;往届普通高校缓派毕业生以及办理就业调整手续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开具《接收函》调档。
2、档案转出
人事档案转出,其中有党组织关系挂靠的,必须把党组织关系同时转出。转出人事档案需提供下列材料:
(1)人事档案由用人单位托管的,需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证明;人事档案由个人托管的,需提供个人《人事代理合同书》,其中有单位录用备案记录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劳动合同及解除合同证明。
(2)根据档案转出去向不同,还需提供以下其他材料:转往本市其他工作单位就业的,若用人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则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调档函,若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则需提供其他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调档函;跨地区转移人事档案的,需提供转入地市(县)级以上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机构的调档函或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开具的调令。
(3)其他认为需要的材料。
二、个人档案如何进行异地转移
1、首先确定个人档案需不需要转移。
如果从外地工作了几年之后,又回到了当地,但是没有找到工作;这时个人档案关系可以暂时不用转移,等找到工作以后,有了新的工作单位后,再把个人档案从外地转过来。
2、如果在当地找不到工作。
如果在当地找不到工作,没有工作单位,这时可以把个人的档案转到当地的劳动社会保障中心,也就是人才市场;这里有代收机构;这就是为了以后办理养老保险时用的,办理退休手续时,会用到个人档案,所以没有单位时就转到当地的人才中心。
3、从当地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
在个人档案转移前,需要有接收单位,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在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上面写有接收的单位名称和详细的地址,并且有单位的盖章,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的签名;然后把这个接收证明寄到外地的原来的工作单位。
4、档案的转出证明和档案资料。
个人的档案资料在原来的外地工作单位,当原单位收到当地的”档案接收证明“后,会把个人的档案资料和转出证明一块寄给当地的接收单位,就是人才市场,同时户口要在当地才行;档案邮寄是加密的,需要20天的时间。
5、档案接收之后的回执。
个人的档案从外地寄回来之后,就会收到个人档案的详细资料和转出证明,同时还有一栏就是接收回执;把这个接收回执有新单位盖章,签字,写明日期,然后邮寄给原来的工作单位;回执由原来的单位收到之后,整个档案的转移程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