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增值税结转是指企业将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中支付的进项税额,按照一定规则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而未能扣除完毕的即为待抵扣进项税。增值税结转是按月进行的,企业在每个月底需要结转当月的增值税。如果当月销售比较多,可能会出现纳税申报时增值税应扣金额小于待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待抵扣进项税将在下一个月结转。不过,对于少数行业(例如征信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广告等),可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采取按季度结转增值税的方式。经营者在申请按季申报之前,必须完成上一季度内所需具备的纳税申报和缴费义务,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并非任意选择季节便可切换申报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在本期应纳税额中扣除与其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购建不动产等支出有关的进项税额,结转当期还未能够扣除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