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集体土地只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一、土地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审查:1、对法人资格的审查;2、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的审查;3、对户主的资格审查;4、对代理人代理手续的审查;5、对土地权源证件的审查;6、对其他问题的审查;
二、地籍调查:调查每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利用状况,填写地籍调查表,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或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等。控制测量、界址点坐标、宗地图、地籍图测绘、面积量算等。
三、土地权属审核的内容:1、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审核;2、对宗地自然状况的审核;3、对土地权属状况的审核;
四、注册登记:《土地登记审批表》是土地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注册的重要依据。注册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填写《土地登记卡》、《共用土地登记卡目录》、《土地归户卡》;
五、核发证书:初审和审核意见由取得《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的土地登记人员提出,审核人重点对初审情况进行核查。是否报人民政府批准,视具体的土地登记类型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