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主要有:(一)楼体不稳定。主要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以及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或者因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前段时间出现的“楼歪歪”等现象就属于这种问题。(二)房顶或墙面渗漏。主要是由于防水工艺不完善、防水材料质量不过关等原因导致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向楼下的水平或垂直渗漏。夏天雨水多时,或者厨房、卫生间用水量大时,渗漏会严重,这不但影响使用人的正常生活,破坏地面装修,还影响楼上楼下邻里关系。(三)墙皮脱落。墙体内部各砌块、层面之间连接不好,在压力、温差等作用下形成中空,致使墙体整体抗压能力降低,表面粉刷层易于脱落。
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情形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在验收房屋时,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可拒绝收房;若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2)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但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若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3)房屋质量问题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在上述情形中若开发商不同意解除合同,拒绝赔偿损失或维修,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应准备好充足的证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可以通过拍照、录像及文字记录等方式保留证据,文字记录最好有开发商的员工或者第三人见证,必要时也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从而保证自己后期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更加切实有效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常见房屋质量问题有:1、楼体不稳定。2、裂缝。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3、渗漏。4、墙体空,墙皮脱落。5、隔音、隔热效果差。6、门、窗密闭性差、变形。7、上下水跑冒滴漏。8、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不合理。9、公用设施设计不合理,质量不过关。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哪些房屋有质量问题能退房赔偿
房屋有质量问题能退房赔偿如下:(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二)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三)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房屋有质量问题如何解决
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但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交付房屋质量有问题怎么维权
交付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拒绝收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