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深圳是副省级城市,汕头只是地级市,深圳市委书记和市长都是副省部级。而且一般深圳市委书记都是广东省委常委。汕头市委书记只是正厅级别。比不上深圳市委书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