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物业不满意怎么投诉
1、对物业不满意的,业主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时最好收集一些相关证据。
2、收到投诉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处理。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二、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需要什么样的证据
按规定,签订物业合同之后,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管理与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小区的安全工作
安全保护义务是小区物业公司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一项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
2、物业的维护
含房屋维护与修理、设备维护与开启;园林绿化、道路、路灯、供电设施、供排水管网、自来水加压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煤气与供热等的管理及维修。
3、综合服务
含治安与防盗、防火与消防、值勤、照看停车;环卫维护区容、区貌,所属范围内室外公共地方的清洁卫生的打扫与保护及蓄水池定期清洗等;生活服务,含家务劳动、代送病人去医院、代送接幼儿上学与回家、家用电器修理、代换煤气、代收代交水电煤气供热费用、代办保险与交税、代收与分送信件报刊杂志、传呼电话,宣传合理使用房屋与设备的知识,不准污染环境(发出噪音、垃圾乱倒)、不准损坏园林绿化及康乐设施、不准载重汽车进入小区通道、不准在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所门前设摊摆点叫卖等。
4、地产管理
主要禁止在所属范围内私搭乱建、乱占、乱堆等非法使用土地。
所以,一般情况下,物业是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需要提供上面几项物业服务,因此,如物业管理不到位,一定要留下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的证据,更多的是涉及实物的证据,比如将不达标物业设施或小区脏乱的环境拍照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