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铁路职工应具备的一般安全知识如下:
(1)铁路工作人员在上班前不得饮酒,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与别人闲谈或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工作前,要充分的休息,保证工作的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2)在任何工作开始之前、均应首先检查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及工作有关的事项,如有不安全现象,必须消除或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3)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机车、车辆、机械设备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险、有毒气体和过分湿潮的地点附近休息、饮食、乘凉和避风雨。
(4)一切铁路职工,应严格遵守铁路运输秩序。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飞乘、飞降机车或列车,禁止在移动中的机车、车辆前方抢越线路。两线中间的通行道上,如有堆积各种零件、垃圾、煤炭、积雪或结冰的地点不得通行。
禁止从车辆或车钩下面,由一方窜向对方,绕过车辆或列车时,不得紧*车辆或列车前、后通行,并须注意邻线是否有列车、车辆驶来。
(5)在接近线路通行或横跨线路时,应注意瞭望,望认无机车、车辆移动或列车驶近时,方准通行。横跨线路时,要走直角,并须严格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抢越线路或在线路中心行走。横越道岔时不得足踏岔尖和道岔转动部分,禁止从集中联动的道岔处通过。
(6)夜间通过有沟渠或有碍通行的处所与乘降机车时,应携带照明灯。
夜晚检查时经过凸凹不平道路和在水井、水池附近通行时,应注意防止滑落摔伤。
(7)非专职人员,严禁动用一切与行车有关设备、装置。
(8)电气化铁路上,接触网的各导线及其相联部件通常均带有高电压。因此,禁止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件、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上述设施接触。
(9)当接触网的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与钢轨的连接上,都可能出现高电压,因此平时应避免与上述部件相接触;当接触网绝缘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
(10)在有电区(有接触网区域)工作或横过接触网时,所持工件、物品应与接触网保持2m的距离。
(11)一切机械设备均须指定专人负责、各种输电线路,机器的操纵握柄或开关,除操纵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负责人许可,严禁乱摸、乱动。
(12)各种机械设备,工具及检查测量用具等的质量状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和修理。对机械设备,工具等必须在每次工作前经过严格检查和试车。
(13)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有放散有毒气体、有害尘粉,有刺激性的光线灼伤危险的火花的作业工作场所。
(14)对火药、瓦期,油类、乙炔发生器及其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物件、气体附近,禁止吸烟或持可引起发火的照明灯具。
(15)在各种容器内(如锅炉、金属槽等)进行工作时,外面应设专人进行监护。在冬季工作时,严禁在容器内取暖,以防窒息。在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配带安全带。
(16)各种电动机及电动机具,除按规定日期检查绝缘电阻外,每次使用前也必须进行绝缘试验。电动机械及其附属装置或电路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通知电工修理,严禁擅自触动。
临时接设电线或增设灯头须按正当手续办理,严禁私自拉线,接灯或接火,更不得用铁丝等容易导电的物体接触或拉栓电线。
各专业工种的操作人员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各专业工种制订的(安全操作规则)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