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包工头做了一半想退场怎么办
先协商,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和现场签证中如对停工日期,看护费用,周转材料和机械停滞已有约定时,应按照约定的原则作为计算补偿的依据。事前没有约定补偿原则的,双方可另协商处理。
二、提出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三、可以索赔哪些费用:
一般可以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管理费。
1、几个方面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
2、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
3、保函手续费: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
4、主要是人员、设备、场地租用等成本费本,但不能包含利润。
以上人员、设备及实际停工的起讫时间必须要有监理工程师确认,要保留好相关的资料和图片供相关部门调查,停工索赔必须在规范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一般不得超过28天,否则无效。
二、施工分包中途退场,工程中途被退场如何清算
无论是主动中途退场,还是被要求中途退场,施工企业均需谨慎对待。
除双方对已完工程量达成一致外,施工企业将来要主张已完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就必须证明已完工程量,这是首要问题。
此外应该注意:
1、对已完各专业工程量进行核定计算,
(建设单位,监理,及施工方负责人)参加共同确认,便于结算;
2、现场工程技术资料整理.
(包括设计变更,技术经济签证等)
3、进场工程材料盘点.
4、依照施工合同申请与建设单位结算.
5、确认材料供应商,清分包商等费用结算.
6、如因建设单位对施工方提出的相关结算文件不执行应将结算文件委托公证处公证再次申请结算,若仍不能及时结算则起诉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