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依法设立在松北区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机构,它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1. 市场监管:执法检查市场经营活动、制定和执行监管措施等;2. 反垄断:处理反垄断案件、开展反垄断执法等;3. 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监管执法力度;4.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监督、检验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产品质量。同时,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推动市场秩序的建设和维护。如果遇到了消费问题或商家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12315来进行举报和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尽快处理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 经营者被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侵害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定金额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一定金额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