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的法律效力的不同有: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者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担保的法律效应;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订金定金哪个有法律效力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是法律上的一种担保行为,一方面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一方面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具有法律效力。而“订金”并不是标准的法律概念,是一种不太规范的表述,因此它在法律效果上是不明确的。在司法实践中,“订金”往往被视为“预付款”,并不产生“定金”的惩罚性效果,没有法律效力。
定金和订金哪个有法律效益
定金和订金只要符合下列要求就是具有法律效益的:约定定金和订金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约定定金和订金的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定金和订金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定金订金有什么不一样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分别是: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担保的法律效应。订金是一种预付款,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订金和定金能退不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
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
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不同的
定金和订金的不同有:1.定金是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除的担保,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交付和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