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年休假和春节放假不是一回事,劳动法有规定的。年休假可以在一年中的任何时间,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批准,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既可以休假。春节放假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一般连同两周的休息日进行调休,放假7天;年休假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对累计工作现行一年以上的职工,每年度安排一定的时间。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