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转正不需要重新签合同。所谓转正,是指劳动者与用
人单位经过一定的试用期,经过相互检查确认,最终
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在试用期内,员工解除
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但成为全职员
工后,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发现
劳动者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可以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
同,但经过试用期,即劳动者成为全日制劳动者后,
即使劳动者不符合用工条件,用人单位也不得单方面
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
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