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很多企业中因为一些岗位的特殊性,是属于弹性工作制的,目的是可以让员工自由安排时间并且在自己状态最好的时间用来工作或者找寻一些工作需要的灵感,那么这种弹性工作制度还需要额外支付加班工资吗?
一、弹性工作制需要支付加班工资么
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八小时外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平时加班工资为1.5倍;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工资为2倍;法定休假节日工资为正常的3倍。
是按每月拿到手的总工资数。因为并不知道你们公司的伙食费多少,所以不能判断计算是否正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综上所述,如果你上班的地方工作性质是弹性制的工作制度,私事不用再额外支付加班费的,但是如果在法定节假日的时候要求职员上班的话,那么依然需要支付至少平时工资标准的三倍的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