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申请人所在单位为沈阳市各区、县(市)企事业单位的(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所在区、县(市)人社局;(二)申请人所在单位为中央、省直驻沈单位以及沈阳市属企事业单位的,报送市人社局。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三、申报流程 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随时申报,随时受理,按批次公示发布认定人选。
(一)个人申请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材料包括:
1.《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书》(附件2);
2.劳动(聘用)合同(企事业单位法人可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关佐证材料;
4.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工资薪金明细证明,上一年度个人完税证明(此项申报材料可根据申报条件类别选择性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