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二手房合同要注意:卖方是否是二手房的所有人;该房屋是否可以买卖;当事人是否均具有缔约能力;表意是否真实;以及二手房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等。
一、二手房买卖纠纷处理方法有什么
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予以处理。
1、协商处理。所谓协商处理,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从而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或者没有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和增加。
当事人按照协商后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协商处理,可以理解为把先前的二手房合同作废掉;
然后经过协商后再签订新的合同。协商处理二手房纠纷的优点在于,减少了当事人的成本,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
2、起诉处理。如果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二手房合同纠纷,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
二、二手房过户到哪办理?
二手房过户,以前是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现在是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购买二手房要注意以下几点:1、买卖双方应该约定房屋总价、违约金、滞纳金、交屋时间、过户时间、税费支付等内容;2、如果房屋转让价中已包含转让房屋固定装修及附属设施,则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应在中介的证明下将该房屋内的家具及设施进行仔细清点,并将品名、规格、数量等详列于《家具清单》后,买卖双方签字确认,以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分歧;3、了解房屋是否被抵押、是否被法院采取了查封等强制性措施。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要确定卖方撤销抵押的时间;4、卖方应注意要在合同中约定,若买方改变贷款额度或贷款不足,买方须以现金方式支付完毕除贷款额之外的所有房款;5、特别要注意的是,二手房买卖中一定要检查户口是否已经迁出,现在这种纠纷很多,而且处理起来很麻烦。
三、合同面签通过必须一周内过户吗
面签通过不是一周内必须过户。
过户是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