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开发商有欺诈行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时有下列情形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双倍支付购房款。(1)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卖给第三人或者房屋将被拆迁补偿的事实。
一、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什么
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是: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3、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4、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
6、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7、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房屋使用,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8、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实不合格;
9、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
10、出卖人延迟交付房屋或买受人延迟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三个月内未履行;
11、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届满后一年以上,买受人因出卖人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12、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二、买房合同应该怎样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协议解除或者达到法定解除的条件法定解除。
1、协商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五)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六)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