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苏北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享受探亲假。具体来说,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苏北计划志愿者可享受每年10天的探亲假期,不允许延期或折算为工资。同时,这些假期不得累计至下一年度使用,需要在同一年度内使用完毕。若事由属实,可以再次申请探亲假。需要知晓的是,享受探亲假需要提前向单位提交申请,并经上级机关批准后方可离岗。此外,这10天探亲假不计入年休假,也不属于其他假期范畴,所以不能以任何形式折算或替代其他假期。如因探亲原因未能享受探亲假而请其他假期,应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手续,否则将不予批准。总体来说,苏北计划志愿者的探亲假期是一项特殊的福利政策,旨在鼓励志愿者家属的支持和理解。在享受探亲假的过程中,应注意履行相关程序并合理规划休息时间,避免影响工作和服务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员工有权依法享受婚育假、丧假、病假、探亲假、产前检查假、产假、哺乳假、年休假等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