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到最后一般都是由两个结果,要么就是经营顺利,要么经营不善,那么对于员工来说,公司经营困难只发最低工资标准是可以的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它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前者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后者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三、不发工资注意事项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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