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收房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怎样才能巧妙避开收房陷阱?
出现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供书面证据
律师表示,购房者在买新房时,出现质量问题,一定要出示书面证据,在收房截止日期内,到现场与开发商协商,协商无果,购房者可拒绝收房。但一定要到场,并提供书面证据。一定不能像张小姐那样,不提供书面证据拒绝收房,也不到楼盘现场。
不过并不是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当然,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需依照有关规定经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证实的,购房者才有权退房。
查开发商“三书一证一表”是否齐全
律师提醒,业主收房时一定要看“三书一证一表”是否齐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往往因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而为尽快回笼资金和避免逾期交楼而产生违约金等原因,开发商急于交楼,问题往往因此而起。因此,建议购房者先不收房,如果一定要收,要在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某表》”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副本。
先验房再签字
交楼时,开发商大多数采取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楼的伎俩,目的是让消费者先签了收房认可书再验楼。律师提醒业主,一定要先验房后交费、签文件。否则发现问题时,业主会很被动,而开发商的主动性更大责任更小。
一、新房验房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收房验房的注意事项如下:
1、在收房当天要向开发商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2、要查看开发商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要特别注意看一下该表的每一项是否有主管部门的备案。
3、没有验房之前,不要在房屋核验单上签字和收房屋的钥匙。因为有时候开发商认为购房者收了钥匙之后,就会认为你已经验房了。
4、在验房时,一定要把房屋中出现的问题给记录下来,然后让开发商签字或盖章,并把解决房屋问题的时间和承诺给写清楚。必要时,可以用录音笔把你与开发商的对话给记录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