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凡是在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都适用该办法。
2、在企业工作满12个月的员工都有权利享受年假的福利。
3、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工作年限为准,工作满1年以上,不足10年的,可休5天年假;工作10年,不足20年的,可休10天年假;20年以上的可休15天。这里的工作年限不是为目前企业工作的年限,而是参加社会工作的年限。
4、未休的年假,除员工本人自愿书面申请不休外,皆需按3倍的日工资标准支付员工。
5、寒暑假、病假、事假超过一定期限,且单位不扣工资的人,是不能再休年假的。
6、年假应从一年的元旦开始休前一年的,但对于不满一整年的员工,年假的休息天数,就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