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个代表性传承人。公开、公平、公正,是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工作的最基本原则。所谓“公开原则”是指:任何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包括提交审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信息的公开,评审程序的公开,评审标准的公开,评审结果的公开等等。
【法律依据】: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传承义务,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应当按照程序另行认定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怠于履行传承义务的,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