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那么,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如何呢?劳务派遣中有什么劳动关系呢?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什么责任呢?下面就由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为用工单位。
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 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二、劳务派遣中有什么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六十条,在劳务派遣当中,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三者关系是:
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构成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双方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且应当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接受派遣的用工单位是被派遣劳动者实际开展日常工作的单位。
3、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属于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报酬。
有劳务派遣关系存在时,由用工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福利待遇;没有劳务派遣关系存在时,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间,即使劳动者没有实际的工作,劳务派遣单位仍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三、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补充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补充责任有一个前提,即其存在过错。如果在派遣过程中不在过错,则派遣单位不承担民事责任。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的补充责任与赔偿责任是有重大区别的。赔偿责任是一种完全的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而补充责任则是一种不完全的责任,是建立在劳务派遣单位过错之上的分担责任。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为用工单位。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