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劳动局立案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争议纠纷的时候,提起的劳动仲裁,劳动局立案表示存在待处理的争议,劳动局对于该争议开始处理了,但是还不能确定一方是否能够受有不利处分。但是进行劳动仲裁后,一方可能会存在败诉的风险,就需要承担不利后果,但在立案后并不会立即产生这个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