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收到拘留通知书后见不到人这样办:公安机关可以向犯罪嫌疑人的亲人朋友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去向,告知犯罪嫌疑人逃跑的严重性,及时将其捉拿归案,继续执行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