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益性岗位为啥一年一签
公益性岗位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所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是政府帮助那些通过市场竞争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措施,而不是按照市场机制相互选择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劳动关系。所以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公益性岗位的工资怎么算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岗位补贴两项组成,岗位工资和岗位补贴合计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额度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岗位补贴由当地就业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拨付。由就业专项资金给予的岗位补贴应在用人单位所承担的岗位工资落实到位后给予拨付。
三、公益性岗位后是否享受4050政策?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应与补贴期限一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享受政策人员可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外,合同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公益岗是专门给下岗的4050职工提供的就业机会,按规定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公益性岗位不能升职,更不能转正。
四、公益性岗位现在多少工资
一般公益性岗位是政府为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而购买的岗位,工资不是很高。而且只是跳板,岗位人员的存在不会持续太久.工资取决于当地的工资水平。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受聘人员在工作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