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深圳市公租房共同申请人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家庭组成:申请人应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之内的夫妻(或单身人士)及其未成年子女,且与双方父母在同一城区或者同一行政村里没有产权房屋或住房。2.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深圳市规定,每个住房面积应不超过18平方米/人,家庭总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3. 家庭收入:申请人家庭月收入应在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以内,即2019年为4002元/月。同时,申请人应当具备深圳市户籍并在本市无房产等限制。此外,还要求申请人的劳动、就学、生活等需求与公租房的配套设施相匹配。申请人需要先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后才能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参加摇号选房,经过公证及监督程序后才能确定申请人。
【法律依据】:
《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第十三条 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条件、申请和发放办法、租赁期限、优先租赁政策、租赁收费等应当依据国家和市有关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