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委员会费用由谁承担?
仲裁的费用由谁承担如下:
1.受理费由仲裁申请人提前支付,处理费双方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和投诉副本后1日内提前支付;
2.结案后,仲裁委员会按照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的原则确定,双方部分败诉的,由双方承担;
3.当事人撤诉的,全部费用由撤诉方承担;
4.经仲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去仲裁算不算旷工
去仲裁算旷工,如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仲裁期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未经单位许可不上班,属于旷工。劳动者可以请假不算旷工。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就工资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申请仲裁材料要准备什么
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具体明确委托权限有无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和变更申诉请求、代为进行和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