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选择的,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小区安全和公共设施等。那么投诉物业应该向什么部门投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投诉物业应该向什么部门投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3、提交前看看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
(一)常规性的公共服务
是指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6、车辆道路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二)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是指物业管理企业面向广大住用人,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包括:
1、日常生活类;
2、商业服务类;
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4、金融服务类;
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6、社会福利类;
(三)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二、第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三、物业纠纷产生投诉的原因(一)开发商遗留问题
开发商遗留的问题通常分为两类:一为房屋质量不过关,某些开发商在房屋建筑过程中偷工减料、赶工时,导致业主入住后出现房屋墙壁开裂,供水、供暖设施故障频出等问题。二是小区规划与预期不符,一些小区建成后布局与购买房屋后不同,如绿化面积减少等。由于已经入住,遇到这些问题时,大多数业主都是先去物业沟通,希望能得到帮助。
(二)小区环境配套设施不尽如人意
一般小区环境方面问题有:楼内、小区内卫生打扫不及时,楼内某些业主堆放破旧物品物业放任不管,垃圾车(桶)摆放位置影响业主日常生活。
配套设施方面的问题有:小区车位不足,健身娱乐设施过少,公共设施维修养护不及时等。
3、物业服务不达标
4、物业收费价格、项目不透明
5、突发性事件处理不及时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投诉物业应该向什么部门投诉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