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可以隐名代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具备了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隐名代理人可以与房屋买卖的相对人签订买卖合同,具备生效要件的,合同生效。隐名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结果间接的归于被代理人。此外,我国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禁止性规定中并没有隐名代理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是,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