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我国已经没有退休工资这种说法,退休后领取的都是养老金,而会造成退休后养老金临时发放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中人的养老金待遇!这应该是时间拖得最久的一种临时退休养老金!2014年10月,也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开始之后退休的在编人员,被纳入了中人范畴。对于中人来说,因为养老金的计发涉及到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而新办法的计算公式中的部分参数一直未能确定,导致中人需要先领取按照旧办法预发的临时养老金,这个金额会比实际应该领取到手的更低。而到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保险改革已经过去了5年之久,还有一些省份尚未核算清楚中人的养老金情况!可以说,中人是领取临时养老金最久的一个群体了!第二、每年的养老金调整众所周知,我国已经连续16年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调整了!而每年的调整时间虽然都是从1月1日开始,但是方案真正出台的时间都是在6月份左右,因此方案出台前的这几个月里,退休人员领取的都是临时养老金。而等到方案出台以后,会对这几个月的养老金差额进行补发!第三、上半年退休人员我国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根据上年度的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而社平工资的统计时间正常需要到6、7月份。所以,大部分上半年退休的人员,因为上年度社平工资还未统计出来,领取的都是按照上上年度的社平工资计算的临时养老金,这个金额肯定也会更低。而当社平工资统计出来后,也是需要对之前的养老金差额进行补发的。所以,以上就是领取临时退休工资的几种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