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户转公户一般是没什么后果的。如个人和企业有实际业务发生,比如股东借款或者投资给公司,从股东个人账户转账至公司对公账户是合理的,此外,如果个人和公司有购销业务等,也是可以从私人账户转账至对公账户中的。在实际操作中,对私人转账至对公其实没什么要求,只有对公账户转私人账户会有限制。
个人账户可以转账到对公账户,转账时需要知道对方的收款人姓名、账号,如果这些没有填写正确,是转不过去的。转账的方式有柜台、手机银行、网银、ATM机转账。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公账是不能随便转私账的,除非是差旅费、劳务费等,且要提供相关的合同证明文件。对公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对私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帐户。两者的区别如下:
1、公司账户的开户主体是公司,私人账户的开户主体是自然人;
2、公司账户的审批单位是中国人民银行(所有商业银行的主管单位);私人账户审批权限下放给了商业银行;
3、公司账户的证明载体是“银行开户许可证”,上面标有公司名称,公司帐号,公司法人代表,以及开户申请行等信息;私人账户的证明载体一般是银行卡或存折;
4、公司账户的现金取款额度是有严格限制的;私人账户对现金取款额度没有限制;
5、公司账户取款凭公司财务章加法人代表私章印鉴取款;私人账户凭密码取款。
6、公司账户用途:生意货款往来、公司运转日常开资支付、公司税务税款支付、员工社保支付、员工工资代发等;私人账户用途:私人事物一切资金正常往来流通。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